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申論題歷屆試題與參考架構

高考三級,民國 113~115 年共 3 份試卷、9 題。考這一科的類科:財稅法務。本頁列出歷年全部題目,參考架構只列開頭的「破題」,完整的答題架構、關鍵字與作答提醒請到站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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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繼承遺產一筆,因臨時財務周轉不靈,無法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4 項規定以現金繳納稅款,故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實物抵繳。試問:機關承辦人員乙得否作成准許抵繳之決定?該決定之性質為何?其是否發生延長繳納期限之效果?若嗣後甲未於稅捐稽徵機關所定期限內辦理實物繳納完畢,乙得依職權為如何之處置?請依行政程序法相關條文及以下稅法規定,附理由闡述分析之。(40 分)參考法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4 項「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或贈與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

    (40 分)

  2. 2

    甲係金屬表面加工處理業者,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但其生產過程含有污染物之廢水,仍須經由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排放。某次颱風影響,致其廠房所生廢污水嚴重外漏污染場外地面水體。試問:當地環保局得否對甲之不作為加以處罰?環保局之裁處期間,又應如何計算?請依行政罰法相關規定說明其要件,並附具理由闡述分析之。(30 分)

    (30 分)

  3. 3

    課予義務訴訟與一般給付訴訟的差異點與共通點為何?人民因容積移轉申請而遭主管機關否准,應提起前述何種訴訟類型?行政法院又應如何認定其基準時點,以審查人民之請求權是否存在,其理由為何?請依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文及理由說明之。(30 分)

    (30 分)

114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在某縣 A 區開採礦物,甲提出申請後,審核終結前,A 區被依法指定為保護區並公告禁止開採礦物,但機關承辦人乙不知 A區已被指定為保護區並公告禁止開採礦物之事,仍核發開礦許可給甲,甲收到許可後立即向外國廠商購買開礦所需之機械一批。稍後乙之主管丙發現此事,立即再發函給甲撤銷原核發之開礦許可。問:依法令規定,主管機關對於甲之申請究應予以核駁或核准?若甲對撤銷許可之處分不服,提起救濟時得如何主張權利?(40 分)

    (40 分)

  2. 2

    若甲市政府辦理所屬各級學校營養午餐共同採購招標,計有 A、B 與 C三家廠商參加投標,甲認定 C 資格不符,問:C 若不服,得如何尋求救濟?若開標後,由 A 餐飲企業得標,甲和 A 簽訂行政契約,約定每餐支付每位學生新臺幣五十元,A 應提供一葷(豬雞輪替)二素菜且附湯並提供水果。六個月後因物價與人工成本大漲,A 向甲表示無法依約供應餐點,欲終止契約,問:若甲願取消每餐之水果,堅持 A 應繼續履行契約,但 A 不接受,A 得如何主張其權益?(30 分)

    (30 分)

  3. 3

    甲常年開車屢屢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主管機關多次裁罰,甲雖有財產卻從不繳納相關罰鍰,總共積欠新臺幣(下同)十五萬元。主管機關於催告無效後,即發函將甲之案件移送行政執行機關進行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機關收案後發函催告甲,命其儘速完納,但甲置之不理。於是行政執行機關查封甲所有之(價值一千萬元)房屋。問:執行機關之查封是否合法?若甲不服,得如何救濟?(30 分)

    (30 分)

113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何謂一般處分?那些行政行為與一般處分類似,其間之異同為何?不服這些行政行為時之救濟途徑為何?(30 分)

    (30 分)

  2. 2

    依訴願法規定與訴願實務,何者得為訴願人?受理訴願機關對訴願事件於何種情況下,得作成如何之訴願決定?(30 分)

    (30 分)

  3. 3

    都市計畫法第 51 條規定:「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第 79 條第 1 項:「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某甲於公告為園道用地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上,興建建物經營廚具批發業,經主管機關查獲裁處其罰鍰,其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於辦理商業登記時,市府並未告知有違反法令之情事;其營業均有依法繳納營業稅與所得稅,且已依消防法規建置完成消防設備,其承租時確實不知系爭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云云。試問受理訴願機關應作成如何之決定?其理由依據為何?對類似問題之處理,有無改善之建議?(40 分)

    (40 分)

題目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查詢平臺(政府資訊公開資料);參考架構為本站自撰,僅供準備方向參考,非官方標準答案。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