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政策與法規 申論題歷屆試題與參考架構
高考三級,民國 113~115 年共 3 份試卷、12 題,其中 12 題附參考答題架構。考這一科的類科:海洋行政。本頁列出歷年全部題目,參考架構只列開頭的「破題」,完整的答題架構、關鍵字與作答提醒請到站內查看。
115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 1
試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明何謂公海自由及其限制?如有於公海進行低軌衛星發射等類太空活動,應如何適用規範?(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公海自由是海洋自由原則的核心,但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已是受「適當顧及」與保育義務拘束的相對自由。公海發射低軌衛星屬公約未明文的新興用海,須以公海自由的開放性加以涵攝,並與外太空法、船旗國管轄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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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追求淨零排放,運用海洋空間和其特色以促進減碳成為焦點。海域之再生能源發展,包含離岸風力發電、洋流能、潮汐能等,成為部分沿海國的淨零途徑。透過海域進行碳捕捉和封存,亦使海洋成為貢獻淨零排放的場域。應對於此等海洋之新興功能,試分析國際海洋法如何適用在相關活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離岸風電、洋流與潮汐能開發及海床碳封存,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定時未充分預見的用海型態。主軸應是:公約雖無專章,但透過沿海國在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的能源主權權利、人工島嶼與設施制度、海洋環境保護義務仍可完整涵攝,規範缺口再由倫敦議定書等專門條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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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試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明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之間如有重疊海域,應如何劃界?(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海域劃界是公約留白最多的領域:公約只給目標(公平解決)與程序,方法由國際司法實踐填補。答題應分「領海」與「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兩軌,再說明三階段法與相關情況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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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依據我國於 2025 年公布之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國際間為思考整合性系統進行海洋棲地治理,使得我國也強調建立為強化自然為本的海洋棲地。試問目前我國針對此議題,面對何等重要課題?我國又有何策略與具體措施?(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形式是政策題,實質考的是「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與生態系統為基礎的管理如何落地於海洋棲地治理。宜先點出棲地治理的結構性課題,再逐一對應策略與具體措施,並扣合海洋基本法與海洋保育法的新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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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 1
請問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架構下之《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利用協定》中,有關海洋遺傳資源的主要規範事項為何?(15 分)又該等規範事項是否適用於漁捕與軍事活動?(10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BBNJ協定第二部分處理國家管轄外區域的海洋遺傳資源,核心是在「公海自由」與「人類共同繼承財產」之間折衷:不採專屬化,改以通知制、可追溯機制與惠益分享處理;而漁捕與軍事活動則以明文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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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有關禁、限制水域之劃設,係由那一個機關進行公告?(5 分)又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42 條之規定,對於未經許可進入禁、限制水域之大陸船舶,可採取那些處置作為?(10 分)另有關「大陸船舶」之範圍,是否包括軍用與非民用之公務船舶?(10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三小題分別考公告機關、施行細則的處置手段層級,以及「大陸船舶」是否涵蓋軍用與非民用公務船舶。前二者屬條文記憶,第三者則須結合文義解釋與主權豁免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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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試以任一海洋環境政策為例,說明常見的海洋政策工具(marine policy instruments)類型有那些?(10 分)並請說明採取不同工具之優劣?(1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海洋政策工具是政府達成海洋治理目標的手段組合。答題宜先擇定一個具體政策作為貫穿全文的案例,再依管制、經濟誘因、資訊與自願、規劃與協商四類展開,最後就成效、成本、公平、可行、彈性等面向比較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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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國於 2024 年所通過之《海洋保育法》第 6 條規定,提到了「海洋保護區以外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當前在國際上稱為 other effective。請問 OECM 和「海洋保護區」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有何不同?(13 分)從學理上來說,OECM 主要有那些認定標準?(12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考海洋保育法第6條引進的新概念。核心區別在「目的」與「治理」:海洋保護區以保育為主要目的並經法定劃設;OECM不以保育為首要目的,卻在事實上長期產生有效的就地保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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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 1
請依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明領海之意義、領海基線劃定之方式及原則,並據此進一步詳述我國關於領海基線之相關規範。(25 分)
(25 分)
- 2
津輕海峽位於日本本州與北海道島之間,西接日本海,東通太平洋,長約 130 公里,海峽寬度少於 24 海浬。日本在其「領海及鄰接區法」中於此海峽僅主張 3 海浬之領海。請依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分析日本此舉之可能理由。 (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日本在津輕等特定海峽僅主張3浬領海,刻意在海峽中央留下不屬領海的水道。理由須從公約第三部分「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的制度效果,以及日本的國防與非核政策兩個層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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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估計每年約有 1,000 萬到 2,000 萬公噸塑膠廢棄物進入海洋,超過 8 成的海洋廢棄物來源於陸地,而無所不在的塑膠及其廢棄物已對海洋生態造成嚴重損失,是當前全球最為迫切且待解決的重大議題。因此,聯合國會員國於 2022 年 3 月 2 日第 5 屆聯合國環境大會中通過名為「終結塑膠污染:制定具法律拘束力的國際文件」的決議,並預計於 2040 年訂定終結塑膠污染的國際條約。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試述 1982 年海洋法公約關於陸地來源污染之主要規範原則。(15 分)
(二)說明何謂海洋廢棄物?我國當前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重點為何?(10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兩小題一國際一國內。第一小題須指出陸源污染是公約規範最軟弱的一環:僅要求各國制定法律並考慮國際規則,缺乏統一強制標準;第二小題則回到海洋廢棄物的定義與我國治理行動方案的重點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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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法(IUU)捕魚活動近年來為國際關注焦點。非法捕魚不僅嚴重危及海洋生態系統,同時也危害海洋生物資源的永續利用與管理。聯合國業已通過一連串準則、計畫及協定打擊非法捕魚。請依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論述沿岸國在專屬經濟區規範非法捕魚的相關規定為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限定在公約架構下論述沿海國於專屬經濟海域規範非法捕魚的規定,主軸應由沿海國對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與養護義務出發,落到可訂定的管理事項與執法權限及其界限,最後再補充公約以外的打擊非法捕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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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查詢平臺(政府資訊公開資料);參考架構為本站自撰,僅供準備方向參考,非官方標準答案。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