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申論題歷屆試題與參考架構

高考三級,民國 102~114 年共 13 份試卷、52 題,其中 52 題附參考答題架構。考這一科的類科:法制、法律廉政。本頁列出歷年全部題目,參考架構只列開頭的「破題」,完整的答題架構、關鍵字與作答提醒請到站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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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乙為 A 公司職員,某日奉命前往銀行幫公司提款,提款後甲、乙攜款至轎車放置時,甲在車旁邊跟公司經理講電話,乙則認為現金擺在副駕駛座不妥,遂打開車門將現金取出欲改放他處,經過之路人丙見狀,指著乙大喊「抓小偷」 ,恰好巡邏的員警丁經過聽到,見狀立即上前將乙摔倒,搶回乙手上之現金,乙身上多處擦傷。試問丙、丁二人該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兩個行為人各對應一個考點:丙的呼喊涉及妨害名譽罪之成立與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丁的壓制行為涉及刑事訴訟法上現行犯(準現行犯)逮捕與強制力行使之界限,是「依法令之行為」阻卻違法的典型題。關鍵事實是乙本人就是有權持有該現金的公司職員,客觀上並無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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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幫派老大甲某日與女友去某餐廳吃飯,在門口處與他人發生糾紛,對方人多勢眾,甲被打倒在地,女友見狀趕快在 Line 群組發「老大在某餐廳被打,趕快來救他」之訊息,乙、丙為幫派成員,兩人看到訊息後立刻一起搭車趕往該餐廳,乙下車後立刻掏槍,丙見乙手上有槍,怕事情鬧大,趁亂悄悄離開。乙與對方爭吵後,向架住老大甲的丁開槍,丁當場遭擊斃。試問乙、丙該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核心有二:乙開槍擊斃丁能否主張防衛第三人及有無防衛過當;丙在乙著手殺人前悄然離去,應走「共同正犯之脫離」而非中止未遂,且乙之射殺行為逾越原共同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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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近來因身體不好、事業不順等問題甚為煩惱,經人介紹與某號稱「大師」之乙認識,乙對甲說,甲之身體內有許多髒東西,需其透過神通以性交方式進入甲之體內將之取出,否則甲會有更大厄運降臨。甲考慮數日後,同意與乙發生性關係以求改運。試問乙該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宗教詐術性交」的經典題型:被害人形式上同意,但同意係在受騙並受厄運恐懼影響下作成。我國刑法對詐術性交原則上不處罰,例外僅有以詐術使人誤信為配偶一種;因此關鍵在能否把乙的話術評價為強制性交罪所稱「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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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乙某日相約至市立公園約會,一時興起,至林蔭深處發生性關係,未料丙恰好也在附近,發現後即躲在樹後用手機偷錄甲、乙的親密畫面。試問丙該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兩個核心:公共場所中的「非公開活動」是否受保護;以及民國一一二年二月新增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與傳統妨害秘密罪之適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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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新買了一台重機,為顯現其壓車過彎的功力,邀集乙、丙、丁等好友在週末假日到阿里山道路上飆車,因一群人競速影響往來行駛車輛,路人遂通知警察。警察到場後,甲不理取締,加速衝撞警察離去,造成其中一位警察受傷。因警方已記下甲車牌號碼,一日後依紀錄找到甲,開罰單並吊扣其牌照。甲心想新的重機不開可惜,心生一計,影印牌照,在繳交牌照後,黏貼於重機原掛牌照處,仍騎車上路。請問甲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有三段可分的行為:集眾在山路競速、衝撞取締員警致傷並駛離、繳回牌照後影印黏貼並騎車上路。先切行為、再逐段定罪、最後處理罪數,是本題的得分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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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至夜店飲酒,見乙落單,且喝到斷片,不省人事,假藉幫忙叫車送乙回家,將乙帶回住處。趁機脫下乙的衣褲性交,並將性交過程錄影。第二日乙清醒,知道自己前開情形,揚言告甲。甲拿出性交影片宣稱,如果乙敢提告,甲就將前開性交影片上傳社群媒體。乙因心裡害怕遂未告甲,但甲仍然將影片上傳其臉書,誇耀其性能力。請問甲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的行為可切成四段:假借叫車帶回住處、對不省人事之乙性交、錄影、以影片脅迫並上傳散布。性交部分的核心是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罪之區辨;影片部分要用一一二年新增之性影像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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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為某詐欺集團首腦,製作交戰手冊,吸收乙、丙、丁參加,訓練其話術,由乙先打電話給被害人,告訴他們其銀行戶頭涉及洗錢被凍結,須由地檢署監管,再派遣丙佯裝地檢署之檢察官陪同被害人至銀行領款,而丁則負責在社群媒體上刊登廣告,吸引投資人投資不存在之虛偽公司。前後共獲利新臺幣(下同)五千萬元。甲將其中五百萬元分給丙,兩百萬元分給丁,一千萬元轉匯給在酒店上班的女友 A(知情此乃詐欺所得)。丙以該筆款項作為頭期款買房,丁則將分得之款項交給不知情兒子 B,B 付給代辦留學公司 C。請問甲、乙、丙、丁之行為如何論處?又如何沒收犯罪所得?(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前半是組織性加重詐欺與洗錢的罪名涵攝,後半是沒收犯罪所得的重點題:須分別處理各共同正犯之沒收範圍、對第三人(A、B、C)之沒收,以及變得之物與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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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為逼其夫 A 與其離婚,商請友人醫生乙做成驗傷診斷證明書,並唆使其妹妹丙出庭作證,提告 A 對其毆打(事實上無此情形)。事後丙經具結後陳述其親眼見到 A 多次毆打甲,致法院採納前開證據,判決 A 傷害罪成立。請問甲、乙、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三人三個角色:醫師乙製作不實診斷證明書(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妹妹丙具結後虛偽陳述(偽證)、甲為主導者(誣告、行使不實文書,並涉無身分者參與身分犯及教唆偽證)。建議由乙、丙寫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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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男駕車載女友乙以及乙的母親丙到郊外餐廳,想要討論甲、乙計畫結婚之事。車子行經十字路口,甲無任何疏失竟遭開車闖紅燈的丁撞擊,甲、乙兩人僅受輕傷,丁則是受到驚嚇,全身癱軟,而坐在甲車後座的丙由於直接受撞擊,多處骨折且血流不止。乙女本來已經拿出手機要呼叫救護車將丙送醫急救,但甲想到丙一直阻攔他跟乙的婚事,遂勸乙不要救丙。乙因為深愛甲,很想跟甲雙宿雙飛,雖明知不將丙送醫,丙將丟掉性命,但仍狠下心來,不招救護車將丙送醫,嗣後丙果然因為延誤送醫流血過多死亡。試問甲、乙觸犯刑法上何罪名?(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不作為犯的標準題:乙對母親丙具保證人地位,成立以不作為方式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甲無保證人地位,只能以教唆論,並衍生「加重身分是否及於無身分之共犯」的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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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沒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聽聞擔任遊覽車司機的朋友乙因為生病無法上班,甲為了既能幫助朋友,自己也能賺點外快,便到乙任職公司佯稱自己有大客車駕駛執照,且願意幫乙代班。遊覽車公司老闆見甲一臉老實,信以為真,便讓甲開車出團。孰料,沒開過遊覽車的甲開車技術並不足以駕駛遊覽車,因為不熟悉大客車後視鏡的使用,在轉彎時雖然已經極為注意,但仍輾斃一旁騎機車的老翁A。試問甲有何刑責?(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核心是「承擔過失」(引受過失):甲駕駛當時雖已極為注意,仍應負過失致死責任,因其過失存在於明知自己無駕駛能力卻承擔駕駛任務的階段。附帶處理佯稱有駕照而取得代班機會的詐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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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律師甲受某政治人物的妻子A委任,為A處理案件。甲將部分卷宗帶回家中閱讀,但因疏忽將卷宗打開放在桌上,不料竟被甲的妻子乙看到一文件,證實坊間傳聞A被其丈夫家暴一事。乙平常即對該政治人物的言論極為不滿,遂向甲「曉以大義」,要求將此文件內容傳給媒體報導公諸於世。甲禁不起乙的勸說洗腦,便跟乙共同將此文件影印後寄給報社刊登。嗣後A對甲、乙兩人提出告訴,試問甲、乙有何刑責?(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涉及兩個法益:A的個人秘密(律師之業務洩密)與A的名譽(散布文字誹謗)。乙不具律師身分,故須處理無身分者參與純正身分犯之問題;甲最初把卷宗攤在桌上只是過失,不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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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對乙佯稱自己是某黑幫的堂主,手下小弟都兇狠無比,因為前陣子殺了人,現在正在跑路,想要乙贊助一萬元的跑路費,不然就要叫手下小弟把乙帶到山上殺死埋掉。乙聽到後驚恐無比,遂湊了一萬元交給甲。嗣經證實甲事實上只是個小混混,平時只敢做點雞鳴狗盜之事,甲當時對乙所說殺死埋掉,只是為了唬弄乙,意欲得財而已。試問甲有何刑責?(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恐嚇取財罪與詐欺取財罪的區辨題:甲既說了假話(冒稱黑幫堂主、殺人跑路),又做了威嚇(要叫小弟殺死埋掉),而實際上並無實現之真意與能力。關鍵在乙交付財物的心理原因,以及恐嚇內容是否須有實現之真意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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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牽著其飼養個性兇猛的土狗到公園遛狗,並未繫上牽繩。途中土狗見到在公園玩耍的幼童 A,兇性大發,朝著 A 撲過去。甲見狀急忙上前抱住土狗轉向,不得已撞向旁邊正在運動的老人 B,導致 B 倒地受傷。請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核心在甲為避免飼犬咬傷幼童A,而撞傷第三人B之行為,得否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並須留意該危難係甲自己未繫牽繩所招致,涉及「自招危難」能否主張避難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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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在速限 50 km/h 的市區道路駕駛,見前方路口號誌顯示為綠燈,即踩下油門將速度提升到 80 km/h 要通過路口。不料,騎著腳踏車的 A,由於講電話不專心,竟然闖紅燈,突然橫向衝出到甲的車道上,甲剎車不及直接撞上 A,A 當場死亡。事後證明,如果甲未超速,即可及時剎車而不撞上 A。請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超速通過路口撞死闖紅燈之腳踏車騎士A,核心在過失致死罪之客觀歸責:注意義務違反、義務違反關聯性(合義務替代行為)、信賴原則之適用界限,以及被害人與有過失在刑法上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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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至 A 賣場購物,發現原先價格 3,000 元的高級牛肉一包,竟被賣場誤貼標示為 500 元的價格標籤,於是拿這包牛肉到櫃台結帳,結帳人員不疑有他,讓甲成功結帳離開。A 賣場事後清點帳目,發現貼錯標籤,故和甲索討 2,500 元的貨款。甲十分不滿,在其設為公開的臉書留言,謊稱 A賣場常將低階牛肉標上高階牛肉的價格販售。請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前段考默示(舉動)詐欺與不作為詐欺之界限——利用賣場貼錯標價而結帳,是否成立詐欺取財;後段考在公開臉書散布不實指摘,成立加重誹謗罪與妨害信用罪及其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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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開車載 A 出遊,至杳無人跡之處看風景,甲突然提議要與 A 性交,A起先拒絕,但甲不斷強力要求,雖然並未動手或出言恫嚇,態度卻越來越兇惡。A 心想自己與甲體力差距懸殊,當地又無人相助,激怒甲只是徒增傷害,於是屈從於甲的意思與其性交。在驅車回返途中,甲又和 A說,剛剛性交的過程中感到 A 病氣甚重,應是被靈體纏身,需再次性交始能將陽氣傳入驅趕靈體。A 確實罹患癌症,故信以為真,內心恐懼,再次答應與甲性交。請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兩次性交應分別處理:第一次考「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之解釋範圍與界限;第二次考以宗教驅靈為名之詐術型性侵,究應論強制性交罪、詐術性交罪,抑或形成處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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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乙兩人正在競爭一份工作,這份工作需要持有有效駕照。甲為了讓乙失去競爭機會,計畫讓乙因犯罪而被吊銷駕照。甲因此邀請乙外出用餐,並於乙所飲用無酒精飲料內偷偷加入麻醉藥品。餐後,甲告訴乙,剛聽說乙兒子發生意外事故,乙太太心急如焚,希望他立刻回家。乙在未加確認事實下,立即開車回家,途中,因精神恍惚撞上路人 A,導致A 當場死亡。試問甲、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於乙飲料中摻入麻醉藥品並以假訊息誘使乙駕車,乙精神恍惚撞死A。核心爭點有三:乙是否成立過失致死、甲就A之死亡如何論處(過失犯有無間接正犯)、以及不能安全駕駛罪可否由未親自駕駛者以間接正犯方式實現(己手犯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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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乙、丙相約到酒店慶生,並共同邀請已經喝不少酒之 A 一起跳舞。四人開始跳舞後不久,A 突然倒在甲身上。三人以為 A 是不勝酒力睡著,趁機接續對當時表情就像睡著般之 A 實施性侵入行為。後經鑑定,在 A 倒在甲身上當時就已經因心肌梗塞猝死。試問甲、乙、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三人誤以為A酒醉熟睡而對之性交,然A於行為時已因心肌梗塞死亡。核心在乘機性交罪之行為客體已不存在,究屬不罰之不能未遂或可罰之普通未遂;並須說明為何不成立侵害屍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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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在政府持股占 60%之 A 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辦公室資訊相關設備採購業務。甲透過中間人乙傳話給 B 公司負責人丙,表示如果願意與他合作,他會提供協助,若不合作,他會讓 B 公司永遠無法得到 A 公司任何採購標案。經過考慮,丙決定與甲合作。在 2005 年至 2016 年期間,甲於其承辦之政府採購法採購程序,數次提供給 B 公司投標相關資訊,使之順利取得標案。每次丙均於透過乙交付一定金額,以作為取得標案之回報。試問甲、乙、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考公營事業採購人員是否為刑法上之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罪之成立,以及不具身分之中間人與行賄者依身分共犯規定如何論處;行為橫跨十餘年,尚須處理罪數、新舊法與追訴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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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與乙在共同吸食安非他命時,甲因不耐其 6 個月大兒子 A 哭鬧,用力搖晃導致 A 摔落地面死亡。在旁目睹整個過程之乙受甲之託,以垃圾袋包裹 A 屍體掩埋於某墓園。甲始終良心不安而於事發後之第 7 年自首。偵查中,乙以證人身分具結後證述: 「案發當日甲幫 A 洗澡,不慎讓 A滑出澡盆摔死。」又針對檢察官所提「甲是否有吸食毒品」問題時,乙答以:「不知道」 。試問甲、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共四層:甲搖晃致子死亡屬殺人、傷害致死或過失致死;乙受託掩埋屍體涉遺棄屍體與湮滅證據;甲於第七年自首之效力與追訴權時效;乙具結後虛偽證述及答以「不知道」是否成立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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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攜帶一拍戲使用無內部機械結構的假手槍在路上閒逛,突然看見行人A頸上戴有光澤柔和的珍珠項鍊,甲認為該項鍊價值不菲,心生歹念。甲尾隨A至暗巷,甲隨機拿出假手槍要求A將珍珠項鍊交出。A自知該項鍊的珍珠是假的,毫不猶豫即將項鍊取下交付,未料甲見A絲毫不心痛的樣子,以為A很有錢,竟生擄人勒贖的犯意,甲以槍抵住A,將A狹持至附近無人所在的工地。在工地中,A趁甲以手機與A的家人聯繫而不注意時,慌忙逃出並沿路大聲呼救,甲見狀也不敢追趕,匆忙離去。試問甲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甲先後基於兩個各別犯意,實施取財與擄人二行為。作答主軸在三點:假槍能否構成強盜罪之「脅迫」且達「至使不能抗拒」、假珍珠項鍊是否為刑法保護之財物、道具槍是否為加重強盜之「兇器」,最後處理擄人勒贖罪之既遂時點與減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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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與乙向來不睦。某日甲行走於人行道時,遭乙持棍棒埋伏攻擊,甲為求自保,奪走一旁走路路人A拿在手上的雨傘,對乙的身體大力揮擊,想使乙放下棍棒。乙遭受反擊後,發覺自己反而處於挨打的局勢,乙為求自保,隨手撿拾地上的石頭丟向甲,甲頭部受傷。試問甲、乙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典型的違法性層次綜合題,核心在三個環節:甲奪取第三人A雨傘之行為如何評價(攻擊性緊急避難)、甲反擊乙之行為是否成立正當防衛、以及乙面對甲之合法防衛行為再行反擊時,能否主張防衛權。作答應嚴守三階層審查,違法性是勝負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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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乙、丙三人共謀進入A的家中行竊。三人同時說好,各自攜帶一把螺絲起子以撬開門窗。三人使用螺絲起子打開窗戶,成功潛入A的家行竊。在離開A的家時,甲、乙先行將財物裝載上車,丙正欲離開時卻遭鄰居B察覺並壓制,甲、乙為將丙救出,儘管丙當場表示反對施暴,兩人仍拿出各自的螺絲起子刺擊B,丙因此得以逃脫。試問甲、乙、丙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測驗加重竊盜之各款加重事由、準強盜罪之成立要件與釋憲意旨,以及共同正犯「逾越共同犯意範圍之過剩行為」如何歸責。三人罪責不同,必須分別論述,切忌一筆帶過「三人均成立準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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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基於私怨挾持A並將其囚禁於自宅內,某日甲必須出遠門,便將家中鑰匙交予友人乙,且要求乙定期察看A是否安全,不料A於乙監視三日後,卻在乙外出用餐時不慎噎死。甲在國外不知情,在A死後仍請求另一友人丙幫忙觀察甲房外的巷道是否有可疑人士出入,丙於不知A死亡之情形下協助甲囚禁A。試問甲、乙、丙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以繼續犯(私行拘禁)為軸,串接三個層次:甲之加重結果犯是否成立、乙因自願承擔而取得保證人地位後之不作為責任、以及丙於正犯行為客體已不存在時所為之「幫助」如何評價。共犯從屬性與加重結果犯之預見可能性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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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於投票日前四個月,將戶籍遷入該候選人的選區。事實上,甲在別處生活與工作。投票前兩週,甲收到選舉通知單。投票前一日,甲遭舉發為幽靈人口,在警方調查時坦承一切。警方以違反刑法第 146 條第 2 項的妨害投票罪,將甲移送地檢署偵辦。本罪處罰未遂。問:甲是否成立妨害投票罪的未遂犯?(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爭點單一而深:幽靈人口虛偽遷徙戶籍後,在尚未投票前即被查獲,是否已「著手」於刑法第146條第2項之罪而成立未遂。答題核心在於本罪構成要件行為之界定,以及未遂犯著手時點之判斷標準,必須先確定既遂形態,才能倒推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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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經營小吃店,由於待客真誠,生意頗佳,但衛生條件卻不甚理想。小吃店的廚房設在騎樓,汽機車排放的油煙廢氣與路上揚起的塵土,直落鍋具的物料。無數蒼蠅在騎樓盤旋飛舞,飛雨落花中,落在食材上。餐後,小吃店贈送客人冷飲。一日,消費者某乙喝完冷飲,赫然發現杯底一隻蟑螂。甲辯稱,生意忙碌,未能注意周全,致有蟑螂入了冷飲,願給九折券一張,以示誠意。乙怒而舉發。問:甲的前述各種營業條件,是否有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以食品衛生為背景,核心在刑法第191條妨害衛生物品罪之解釋:該罪為抽象危險犯,不以有人受害為必要;真正的攻防在於「妨害衛生」之認定,以及甲主觀上究係故意抑或過失。由於本罪不處罰過失,主觀面之論證幾乎決定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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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為標得市政府某項工程,向服務於市政府擔任該工程政府採購之約僱人員乙表示,如果乙能透漏投標底價,並取得招標業務單位開立之工程瀝青混凝土品質檢驗標準,於事成後將致贈一百萬元。乙遂找來熟識之工友丙,告知其前開甲之意思,二人商量後,由丙至業務單位送公文時,趁機找出甲所需要之品質檢驗標準,趁四下無人,抽出影印後再放回。因甲取得檢驗標準及投標底價,致 A 公司順利取得該標案,獲利三千萬元。請問甲、乙、丙如何論罪?又應如何沒收?(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橫跨賄賂罪之公務員概念、無身分者之共犯處理、洩漏職務秘密罪與第三人利得沒收。宜先定性乙、丙之身分,再依乙、丙、甲順序論罪,最後獨立一段處理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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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因屢次報考某市政府資訊人員失利,懷恨在心,遂製造木馬病毒程式夾帶於郵件中,寄至市長信箱,造成市政府網站癱瘓。甲又利用市政府網站之漏洞,操作電腦進入市政府網路系統,順利取得市府員工數千人之個資,並變更網站首頁之圖示。請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為刑法第36章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綜合適用。作答關鍵在於把甲的數個舉動切開分別涵攝,再處理對公務機關之加重、告訴乃論與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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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交警甲在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心儀一位面貌姣好的機車騎士A,暗中從駕照記住A的姓名與住址。數日後,甲以警察局的公文封寄出信函給A,信中說明「當日執行攔檢勤務,似有公物誤放在您的機車置物箱,希望台端收信後,盡速持該公物至本局,或與以下警員聯繫」,信件末端並蓋上警局戳章與甲的職章和聯繫電話。試問甲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以警局公文封、戳章與職章製作不實信函寄予A,核心爭點在於:甲雖為公務員,但該信函非其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故應走「有形偽造」而非「登載不實」的路線,另須處理印文與個資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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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明知A所贈與的手機為A竊盜所得,卻仍收受使用。幾日後,經人告知,手機可能存有定位資訊,會洩露行蹤。甲將手機拆解,選取一些可用零件後,將手機其他部分四處丟散,以防被人發現。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先收受贓物、後拆解拋棄,主軸在贓物罪之成立,以及後續毀損、湮滅證據是否屬「與罰之後行為」,係考驗罪數判斷的典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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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男借款給A女,在清償期屆至後,A無力償還,且躲避不知去向。某日,甲在開車時發現A的行蹤,甲即刻將車停在路邊,並強制A上車,甲不顧A的抗拒將車開向偏遠郊區。由於天色已晚,且甲揚言沒有看到A的還款誠意,不會讓A離去。兩人僵持一陣後,A表示願意與甲進行十次性行為,但債務應打七折清償。甲想了一下,在取得A的確實住處資訊後,同意接受A的條件,但A必須先在車內與其性交。A以氣氛不對為由,不願意與甲在車內發生性行為,並趁甲不注意打開車門逃逸。甲因已掌握A的住處,不以為意,沒有開車追趕,而將車駛離。A下車後,想抄近路回到市區,卻因路況不熟,失足摔落山谷,由於無人救援且山區氣溫陡降,A在數日後始為人發現凍死山區。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又該車是否得依刑法規定沒收,理由為何?(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由剝奪行動自由出發,依序處理索債與不法所有意圖、性交要求是否已著手、被害人脫逃後死亡之客觀歸責(加重結果犯),最後獨立處理車輛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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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兩人相約於某旅館為性行為。在旅館相見時,甲對A謊稱如果經由兩人模擬強制性交的情境,更可增進情趣。取得A的同意後,甲在強暴行為過程中,將A的貼身衣褲撕毀,並造成A的手腳輕微挫傷,最後甲以床單將A綑綁,使A無法動彈。在A大笑時,甲沒有進一步對A為性行為,反而拿取A的錢包,迅速離去,此時A始知受騙,掙脫後憤而報警。試問甲的行為成立何罪?(25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以「模擬情境增進情趣」之詐術取得A之承諾,實際目的在取財。核心爭點為被害人承諾之效力(法益關係錯誤)與強盜罪中強制手段和取財意思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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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乙為同居人。乙染有毒癮,數次因吸毒而入獄。一日,乙吸毒後,渾身癱軟,性命危急,甲急切準備電召救護車,乙則擔憂因吸毒而再度入獄,極力阻止。甲因乙的苦求,遲至一小時後,乙完全失去意識,才電召救護車送醫。送至醫院,已失去生命跡象。專家鑑定,即使甲並未遲疑,盡速將乙送醫,乙也因為多重器官衰竭,根本無法救治。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為不作為犯之標準題型:保證人地位、作為可能性、因果關係(縱及時救助亦無法避免結果),再加上被害人拒絕救助所生之自我負責問題。結論宜為甲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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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暗夜持刀追殺乙,企圖置之於死地,揮刀兩次,砍傷乙之手臂。乙驚慌逃命,甲追逐數百公尺,氣力不繼,無法再追。乙慌不擇路奔逃,並不知道甲已經放棄追逐,略一恍神,跌入一處深洞,因跌勢凶猛,頭骨破裂死亡。乙所跌入的深洞,乃因施工人員丙疏忽所致。丙負責修復馬路上自來水管線,將人孔蓋掀開後,忘記復歸原位。問:甲、丙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考被害人逃避行為與第三人過失介入時之客觀歸責。甲的爭點是殺人既遂或未遂,丙的爭點是故意行為介入後過失犯是否仍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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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為某市政府科員,承辦與違建無關的業務。一日,甲以市政府名義發函給乙,告以乙家頂樓的加蓋屬於違建,必須限期拆除。乙為此驚慌不已。甲繼而電告乙,謊稱可以透過關係設法緩拆,但必須給付公關費用。市府公文雖假,但乙處在巨大壓力下,只能匯款十萬元至甲指定的帳戶。不數月,乙的違建依然遭到拆除。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甲以假公文製造壓力再索取「公關費」,同時觸及偽造公文書、詐欺與恐嚇取財。關鍵在於甲所承辦業務與違建無關,因而走有形偽造而非登載不實,並須處理詐欺與恐嚇取財之擇一及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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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在小吃店買餐點,要價一百元,甲付給店員乙五百元,乙找給零錢四百元。甲見乙忙碌不堪,心神不專,告訴乙應該找回九百元,因為甲給的是一千元。乙心疑,甲正色曰:「可以調閱監視錄影器」。乙分身乏術,依意找給九百元。乙營業結束後,察看監視錄影器,始知受騙。數日後,甲再度光顧同一小吃店,店員乙認出甲的形貌,不動聲色。甲買早點,要價一百元,甲付給五百元,乙故意找給九百元,甲以為乙忙中有錯,欣然把九百元取走。乙則呼喚同事將甲攔下。問:甲的前後兩次行為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前後兩次行為的差別在於「被害人是否陷於錯誤」:第一次為詐欺既遂;第二次乙已識破並基於自己意思交付,須處理未遂、不能既遂或根本不成立犯罪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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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何謂「確定故意」與「不確定故意」?何謂「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試根據我國刑法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要求依我國刑法第13條之規定說明兩組故意概念。重點在於先寫出條文,再指出兩組分類的區分標準不同:一以「認識」之確定程度為準,一以「意欲」之強度為準,並說明實務用語之對應與可能混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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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刑法第 16 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上述規定之含義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刑法第16條規範的是違法性認識欠缺(禁止錯誤)之法律效果。答題主軸為:條文之體系定位(罪責層次而非故意層次)、修法前後之差異、錯誤之類型、無法避免性之判斷標準與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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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某市政府之公務員依法拆除一棟違法經營之餐廳時,該餐廳的經營者以及其親友約三十餘人,擋在該餐廳前面進行抗爭。當公務員欲突破人牆時,事先邀集群眾並且在場指揮的某甲,大聲號令在場的群眾以雞蛋攻擊公務員。此外,在場尚有某乙與某丙,此二人並未親自對公務員投擲雞蛋,只是,其中的某乙不斷幫忙搬雞蛋,而某丙則是不斷大叫: 「趕走這些拆餐廳的人!」試問某甲、某乙、某丙三人,各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核心有二:其一,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投擲雞蛋,是否該當妨害公務罪所稱之強暴;其二,聚眾場合中首謀、下手實施、在場助勢與單純提供助力四種參與形態,應如何分層評價。作答時先確定公務執行之適法性,再逐人論罪,最後處理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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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試分析下列三例中,證人甲、證人乙與證人丙之罪責。

    (一)未有效具結的證人甲,以虛偽陳述的意思,陳述了一件事情。事後查證結果,甲陳述的內容,為虛偽的事實。(8 分)

    (二)有效具結的證人乙,以虛偽陳述的意思,陳述了一件事情。事後查證結果,乙陳述的內容,竟然為真實的事實。(8 分)

    (三)有效具結的證人丙,以據實陳述的意思,陳述了一件事情。事後查證結果,丙陳述的內容,竟然為虛偽的事實。(9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三小題分別對應偽證罪的三種組合:欠缺具結此一客觀要件、主觀有而客觀無、客觀有而主觀無。真正的考點是偽證罪中虛偽陳述之判斷究採主觀說或客觀說,以及偽證罪不處罰未遂所生的處罰漏洞。作答應先建立完整的三階層檢驗架構,再逐例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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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刑法第 19 條第 1 項和第 2 項規定,行為人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降低時,分別予以不罰或減輕其刑之法律效果。同條第 3 項規定:「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請析論第 3 項規定之優缺利弊。(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要求析論原因自由行為明文化規定之利弊。答題主軸是:此一規定解決了行為與罪責同時存在原則所造成的處罰漏洞,但其文義過於簡略,未區分故意與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也未要求行為人對後續構成要件結果有預見,因而在罪責原則下產生過度入罪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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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男趁其妻乙洗澡時瀏覽乙的手機,意外發現乙與乙女公司上司丙有婚外情。甲不甘綠雲罩頂,於乙赴歐出差一週之際,冒用乙的名義,將已摻有足量致死劇毒之手工巧克力禮盒透過快遞寄送至公司給丙,並附上載有「從踏上飛機那一刻,無時無刻不想你」等文字之卡片傳情。丙收下後,不疑有他,與丙有性關係的秘書丁不甘丙劈腿,亦以針筒將足量劇毒溶液注入巧克力中。正巧丙的重要客戶 A 來訪,A 食下巧克力後,毒發身亡。試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只問甲。三個層次:冒用妻子名義製作卡片寄毒之文書犯罪;對丙之毒殺停留於何階段;以及第三人丁介入後,實際死亡者為客戶A時的因果關係、客觀歸責與構成要件錯誤問題。後者為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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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於某日深夜應酬喝酒後,駕車返家,途中不慎撞上路人乙,乙受傷昏迷但不足致死。甲下車察看,發覺周圍沒有其他人在場,唯恐此事影響升職,將乙搬離車道棄置路旁後,旋即駕車離開現場。乙一直到隔日清晨才被人發現,已休克身亡。事後證明,乙當時雖然受傷,但無立即生命危險,死亡主因是當晚有寒流,乙因失溫休克身亡,若甲當時有採取救助行為,乙不至於死亡。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典型的不作為犯綜合題:酒駕、過失撞人、移置被害人後逃離、被害人終因失溫死亡。核心在於甲將乙搬離車道後離去,究係單純逃逸與遺棄,抑或已升高為不作為殺人;判斷關鍵在保證人地位、作為與不作為之區別,以及未必故意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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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趁深夜便利商店員工值班整理貨物之際,欲竊取收銀機內的錢財,正好上門之顧客乙見甲形跡可疑,出言喝止。甲見事跡敗露,準備騎乘門口尚未熄火之自己機車而逃逸。極富正義感之乙向前追捕,擋住甲之機車不讓離去,甲為避免被逮捕,急催油門衝撞乙,乙閃避跌坐地上,甲揚長而去。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主軸是準強盜罪:竊盜尚未得手即被發現,為脫免逮捕而當場施強暴,能否以強盜論?並牽動既未遂之判斷。作答應依序處理竊盜之著手與既未遂、準強盜之各項要件(前行為、目的、當場、強暴程度)、既未遂之連動,最後處理傷害與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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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搭乘捷運,車廂內突然一陣騷動,許多乘客相互推擠,向前奔逃,並高聲呼喊:「殺人啊!」甲為了保命,奮力推開奔跑在前的乙,致乙跌倒,嘴角破裂,送醫縫了十針。騷動平息,原來是虛驚一場,其實只是一名男子癲癇發作,渾身顫抖,被疑為行兇之兆,乘客因此紛紛奔逃。問:甲奮力推倒乙,致乙受傷,是否有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是誤想避難的標準案例:客觀上並無危難,甲卻誤信有人行兇而推倒他人致傷。核心在於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處理,亦即甲因錯誤而具備的避難意思,能否阻卻故意或罪責,以及最後能否以過失傷害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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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甲殺人後,委請乙協助棄屍。兩人合力將屍體棄置在荒郊。乙向甲獻計,張三曾經與死者發生嚴重衝突,可將兇刀藏匿在張三的汽車內,嫁禍張三。甲依計行事。張三接受調查,警方很快發現疑點,查知甲為真兇,並得知乙協助棄屍與獻計。問:甲乙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涵蓋三個層次:甲之殺人與棄屍、二人共同棄屍之共同正犯認定,以及將兇刀藏入他人車內嫁禍之行為如何評價。最關鍵的是分清楚湮滅自己刑事案件證據不罰、湮滅他人案件證據可罰,以及偽造證據型誣告罪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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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甲在公園的女廁裝置針孔攝影機,企圖偷拍。由於角度不佳,不能攝錄私密影像。甲心有不甘,索性潛入女廁,趴在地下偷窺,卻被當場逮捕。問:甲的前後兩次行為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兩個行為分別觸及妨害秘密罪的兩個核心限制:竊錄型態須有實際竊錄結果,而窺視型態須利用工具或設備。因此前行為因未錄得影像而涉及未遂是否處罰,後行為因以肉眼偷窺而可能不該當條文,兩段都要處理處罰漏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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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甲企圖行竊,侵入乙的住宅。在客廳張望,正準備搜尋財物,適乙返家,甲匆忙逃出。乙自後追趕,甲擲出一把老虎鉗,擊中乙的手腕。乙雖手腕受傷,仍奮力將甲逮捕。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為侵入住宅竊盜與準強盜之結合。重點依序是:加重竊盜之著手時點與既未遂、脫免逮捕而當場施強暴能否以強盜論、準強盜是否承接原竊盜之加重事由,以及傷害與準強盜之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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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原卷 PDF

  1. 1

    甲係法院通緝之被告,102 年 3 月 1 日酒後已不能安全駕駛,仍騎乘機車失控擦撞行走於路邊之乙,乙遭機車撞擊倒地後臉部受傷流血,甲見乙車禍臉部流血,竟騎機車加速逃逸,嗣因目擊之路人追逐而將甲攔下並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後對甲實施酒測,測得其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9 毫克,乃對甲開單告發並逕行拘提。甲為隱瞞其通緝犯之身分,於該員警製作之執行拘提通知單「被通知人簽名」欄位,偽簽其弟 A 之姓名後將通知單交還員警。其後於偵查中經檢察官查得上情。問甲應負何罪責?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應採「一行為一檢驗」的方式,就甲酒後駕車、擦撞致乙受傷、逃逸、偽簽他人姓名四個行為分別論罪,最後處理競合與罪數,切忌混在一起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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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張三於 100 年間參加某市某屆里長選舉,於投票日前,基於當選為目的之犯意,對於選舉區內有投票權之里民 50 人以每票新臺幣 500 元行賄,而陸續期約該 50 名有投票權之人於投票日票投張三,嗣經人檢舉而查獲。問張三所犯投票行賄罪應如何處斷?(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重點不在構成要件是否該當(張三對有投票權人期約賄賂之事實明確),而在於「對50名有投票權人陸續行賄」應論以一罪或數罪,也就是刪除連續犯之後的罪數評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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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想像競合與法規競合(法條競合)有何異同?試申述之。(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想像競合與法條競合都處理「一行為在外觀上該當數罪名」的情形,但想像競合屬真正競合(數罪名、一行為),法條競合則為法律單數(自始僅成立一罪),區別實益在判決宣告之罪名、封鎖作用、從刑與沒收之適用及既判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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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張三、李四平日相處不睦,張三因心懷恨意,欲使李四雙腳殘廢,乃於 100 年 5 月間教唆王五伺機持刀將李四雙腳砍斷,王五接受張三教唆後,亦決意持刀砍殺李四雙腳使其殘廢。然於動手前,因口風不緊,將上情透露給李四友人趙六。趙六得知該消息後迅速告知李四應防備受害,經李四報警而查獲張三、王五。問張三是否應負教唆重傷害罪責?(25 分)

    (25 分)

    參考架構・破題

    本題考教唆犯之處罰基礎與共犯從屬性。94年刑法修正改採限制從屬形式並刪除未遂教唆之處罰規定,被教唆人尚未著手實行時,教唆者不成立教唆未遂,此即本題答案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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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別的「刑法」

題目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查詢平臺(政府資訊公開資料);參考架構為本站自撰,僅供準備方向參考,非官方標準答案。最後更新:。